加入收藏 | 设为首页
 
总包资质
总包资质
住房公积金业务
总包资质新办
总包资质升级
总包资质延期
联系我们



成都誉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阚(kan)先生
座      机:028-87703501
联 系QQ:563674649
联系方式:13882287201 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5608082717
邮      箱:563674649@qq.com
网      址:www.cdyucheng.com
地      址: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路134号1幢4单元5楼7号
友情链接
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-新办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-新办
发布时间:2015-12-16 阅读:2652次  
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

  三级资质标准

企业资产
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人,且石油化工(或(油气田)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)、结构、电气、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,且质量员、安全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
 
  承包范围
 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500万元以下、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,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。
 
  注:
 
1.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、油气储运(管道、储库等)、石油化工、化工、煤化工等主体工程,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。
2.石油化工工程大、中型项目划分标准:
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
(1)30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;
(2)50万立方米/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;
(3)300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80亿立方米/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(4)单罐10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3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.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 4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2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3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2 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(5)800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(6)60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(7)30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8)24 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9)32 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0)50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10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1)4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2)项目投资额 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3)30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4)10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20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6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00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20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:
(1)10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;
(2)20万立方米/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;
(3)100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20亿立方米/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(4)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 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 2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2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(5)500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(6)30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(7)15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8)12 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9)16 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0)30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5万吨/年以上烧
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1)2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2)项目投资额 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3)20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(14)4 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5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2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6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10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  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 

成都誉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   网址:www.cdyucheng.com   联系人:阚(kan)先生   备案号:蜀ICP备11022226号-1

联系方式:13882287201   15608082717    地址: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路134号1幢4单元5楼7号

代办建筑资质  代办工程资